《商标法》第50条之规定,注册商标被撤销、被宣告无效或者期满不再续展的,自撤销、被宣告无效或者注销之日起1年内,商标局对与该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注册申请,不予核准。
这在实际操作中对申请商标注册来说有重要的作用。申请商标注册的商家,如果与在先的注册商标冲突将会被商标局驳回申请。但是如果在先的注册商标被撤销、被宣告无效或者其到期没有续展,那么用相同的商标名称就有了新的申请注册机会。
因此,一般在申请注册商标的时候,即便申请被驳回,也应当持续关注在先注册商标的期限情况,等待新的申请注册机会出现,并非越早提出注册申请就越好。如果申请提出得太早,等到商标局进行实质审查的时候,尚未超出该缓冲期,商标局仍然会因为与被撤销、被宣告无效或者没有续展的商标相同或近似而不予核准。
需要注意区分一点,要看原来的商标是否到期没续展,还是根本就没有注册成功。如果是没注册成功,那就可能是有相同或相似的在先商标,这个时候申报就需要慎重考虑。
专业的人做专业的事,不要因为自己的原因错失一个注册好商标的机会,商标注册有非常多的小细节,增加商标注册成功率,规避风险,有效保护自己的经营范围。注册商标是一个耗时且费力的过程,建议找专业的商标注册代理机构进行注册,这样会达到事半功倍的效果,何乐而不为呢?
本文链接:http://www.xihao.site/showinfo-11-3659.html商标续展应该注意哪些问题